货畅船安 碧水相伴 海事系统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安全监管成就综述

2019-01-02 09:35:40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船舶总载重量才3000万吨左右;2017年,全国水上交通总运力规模达到了1亿多万吨。2017年全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沉船艘数、死亡失踪人数,与1978年比分别下降96.5%、95.35%、84.41%。数字的巨大变化,事关一个个家庭、群体的幸福,更凝聚着全体海事人的忠诚履职与奉献担当。

40年来,伴随着水运行业的乘风破浪、一往无前,海事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海事管控能力,不断完善水上安全治理结构,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使船畅其行、货畅其流,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守护碧水蓝天贡献着力量。

自我变革 以内促外强基固本

“较之改革开放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呈大幅下降,这得益于我们40年来紧紧抓住中心工作不放松!”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刘功臣告诉记者。

改革开放全面吹响了经济发展的冲锋号,水路运输一片繁荣,港口数量和运力规模大幅增加。

为适应形势发展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交通运输部不断推进和深化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自1999年到2005年,历经7年时间完成全国水监体制改革,海事系统改变了“一水多监”的局面,20个直属海事局和28个地方海事局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步入正轨,初步形成“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管”的全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格局。

障碍得以破除,活力得以激发。

为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海事系统这种自我完善行动一直在进行:2010年至2013年,完成直属海事系统行政机构核编转制,整体纳入公务员管理;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长江干线部直属海事机构实现整合和统一管理等;2017年,深化直属海事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海事机构执法管理模式改革;2018年4月,原农业部的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归部海事局管理。

在理顺体制机制的同时,海事法规体系也得到逐步完善。

从改革之初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继颁布,实现海事立法从无到有开始,海事法治体系得到逐步完善,特别是自1973年我国加入国际海事组织(IMO)后,先后接受了40余个有关海上安全和防污染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并实现国际公约向国内立法转化,海事立法进程由此加速。如今,已形成拥有800多个法律法规和高层次规范性文件的法规体系。

法治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的同时,也注重加强程序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近些年来,先后探索推行了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在全国海事系统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执法监督制度;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并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海事执法履职标准;通过《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40年来,海事系统通过实施一系列管理举措,建立起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执法责任追究为抓手的执法监督体系,有效促进了海事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

在此过程中,海事装备设施和队伍建设也借势发力。一大批监管基地、监管装备、监管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尤其是建成综合航海保障体系,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的需要;以信息化推进实现管理现代化,建成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LRIT(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GMDSS(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系统,提升了海事管控的效能;队伍结构趋于合理,观念不断更新,素质整体提升,能力稳步增强……

坚守水上安全监管中心任务,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夯实基础,逐步建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海事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的根本保障。

把握规律 探索现代治理新路径

多年来,海事系统坚持从影响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人、船、环境、管理等诸要素入手,摸清规律,抓住源头,对症下药,努力推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记者了解到,秉持“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海事部门针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隐患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着手,加强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通航环境。

为此,海事部门将船舶检验作为水上安全链的重要一环,建立中央直属船检、地方船检两种检验机构和法定、入级、公正三种检验性质为一体的统一船检体系,提高了中国水域船舶的安全技术标准。

同时,海事人不断完善航路规划网络。

1978年起,在部分沿海港区试行分道航法;1984年实施的《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成为我国首个实施的船舶定线制;2000年施行的《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成山角水域船舶报告制》,成为我国第一个获得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2004年,珠江口水域试行船舶定线制,首次使用“分隔线”方法进行分道通航;2011年出台《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2018年,在重点水域逐步建立起水、陆、空立体监管模式,基本实现全水域巡航管理,极大地优化了外部通航环境,提高了管控水平。

漏洞和顽症是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40年来,海事系统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漏洞隐患、实施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99执法统一行动”“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及巩固提高年”“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客滚船专项整治”“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长江超载船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扭转了被动局面;开展“平安船舶”专项行动,以“四类重点船舶”为对象,解决事故隐患;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轮轮针对性强且成效显著的专项整治活动,形成了水上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成为海事系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坚持专项整治的同时,更善于总结规律,谋求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总结,海事系统发现,水上交通险情多发生在特定区域、特定船舶和特定时节,从而确定了“六区一线”水域、“四客一危”船舶、“四季三节”重点时段、“四船一链”等重点环节和监管重点。

40年以来,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特点,在分别总结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基础上,海事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更上一层楼。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海事人加强船检、船舶、船员、船公司和通航环境等影响水上安全和环境保护重要因素的管控,进一步深化了水上安全规律性认识和运用……

着力预防预控,善于修补漏洞,积极探索规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已形成“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基本思路,实现了我国海事管控水平和管控能力的跨越式提升。

多方合力 水上安全共商共治共享

“海事叔叔,我天天乘渡船上下学呢。今后,我要做一名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的好学生,保护自己的安全!”一年级小学生稚嫩的话语,传达了温州少年海事学校的小学员在学习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后的真实想法。

自2013年交通运输部联合教育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始,海事系统编教材、进课堂、勤实践,不仅提高了孩子们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救生技能,“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的成效更是日益凸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渔村、库区、社区、有关单位等,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水上交通安全的氛围。

安全治理为人民,安全治理靠人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主体众多,仅靠海事部门的监管肯定不够,只有让各个主体都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安全共治“责任链”,才能长治久安。

记者了解到,海事部门从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手,加快责任体系建设,取得切实效果。仅以渤海轮渡航线为例,多年来这里是交通运输部“盯牢”的全国“六区一线”重点水域,也曾是造成290人死亡的1999年“大舜”号滚装船特大海难事故的发生水域。据了解,近10年来,渤海湾客滚运输无一船沉没、无一人死亡。

“公司源头管理是客滚船安全运输的关键。多年来,我们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对船舶、船员管理水平,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而到‘我能安全’的跨越。”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新建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海事部门还在推进安全诚信管理。2003 年开始开展评选“安全诚信船舶”,实行船舶“白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促使船舶单位加强安全自律。随后,这一制度又推广到船公司、船长管理上,我国航运市场正式建立起“三位一体”(公司、船舶、船长)的安全诚信管理体系。

不仅注重督促航运企业、船舶管理公司等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更注重联合地方政府和相关各部门,努力打造政府、企业、社会的水上安全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2005年年初,河北海事局开展了创建“安全、畅通、文明”航区活动,联合沧州市政府、港务公司、中海货轮、边防站等相关十几家单位,通过打造“三根链条”(即安全管理链、安全责任链、信息协调链),逐步改变了水上安全管理资源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为沧州港这个特殊的能源港保驾护航,取得切实效果。

此后,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便捷的水上交通环境,在全国开展“安全畅通文明”航区(线)创建活动。不仅如此,各地海事部门还通过各种方式创新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水上安全治理架构,全面实践“水上安全发展共商、安全生态共创、安全风险共治、安全成果共享”理念。

安全是大事,更是大家的事。40年来,海事部门敢于动真碰硬,联合多方,“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水上交通安全共治格局已越来越完善。

防治结合 经济发展与碧水蓝天共存

“近年来,对水质要求很高的水母也频频在码头周围水域出现。去年4月,一只海豚在港区戏水的视频走红网络,地点就是这片水域!”日前记者来到深圳港,盐田国际总经理彭志宏指着碧蓝的港区海水欣喜地介绍道。

港区内天气晴朗,白云飘飘,几艘上万标箱的大型集装箱船正在码头装卸。“最繁忙的港区成为海豚戏水区,这看似不可能的场景却出现了,表明深圳港的海水质量保持得很好!”深圳市人居委负责人也感叹道。

经济发展与碧水蓝天共存,海事人功不可没。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以后,海事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政策,推进建立船用燃油联合监管机制,从“换、替”上下功夫,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海事力量。所谓“换”,就是让船舶靠港时使用低硫油;“替”,就是推动船舶靠港时使用岸电,并推广船舶使用LNG、电能等清洁能源。

“在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大家的环保意识都提高了。我以前开过‘冒黑烟’的挂桨机船,这艘船去年从柴油改成了LNG,不但减少污染,还节省运输成本,从淮安到武汉,一个航次就能省5000元到7000元。”停靠在京杭大运河边上的“苏祥发货3888”轮船长江顺青告诉记者。

治理船舶大气排放的“上吐”污染,也十分重视船舶的“下泻”污染——油类物质、含油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

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保护水域清洁是国家赋予海事部门的神圣职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他们逐步建立起了“政府为主导、社会投入、一体化应急协调联动”的危防管理体制机制,为水运事业健康发展、碧水蓝天的保持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海事部门实施了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制度,严把危险品运输“审批关、监督关、查验关”;建立起部门协调制度,严厉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谎报、漏报行为;健全危险品申报、集装箱装箱等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力求防患于未然。

自1980年起,按照国际防污染公约要求,海事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推动建立起集船舶、无人机、雷达等于一体的立体监视网络,实施“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零排放治理,加强对船舶污染物产生、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保护水域环境。

“我们现在实现了全港电子监控全覆盖,在办公室里就能通过电脑屏幕监控危化品码头现场,船舶动态、港口生产作业情况尽收眼底。”指着1976年投产的中国第一个10万吨级原油码头——大连港新港原油码头,大连海事局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李传生表示,原油码头刚建成时,老一辈海事人的巡视只能“靠腿遛码头”,现在港口危化品监管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强化现代化立体防控,也注重推动建设全国船舶污染应急和赔偿机制,不断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处理能力水平。

截至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国际、国家、省(区、市)、港口和船舶等不同等级的船舶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建成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

为维护船舶油污受害人权益,保护海洋环境,2012年国务院批准出台《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推动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也有利于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该油污基金已赔付5起我国海上船舶油污事故的11家油污受害单位,赔款已惠及这些油污受害单位中的554名人员及相关的17家单位。

天蓝、地绿、水净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也是海事的中心工作目标之一。40年来,海事人充分发挥海事职能优势,防治并举,追求“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为“美丽中国”贡献着力量。

记者观察

矢志不忘初心 忠诚履职为民

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守护水域清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

40年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趋好,全国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通航水域保持洁净,都在无声地诉说着海事部门的履职尽责、砥砺奋进,彰显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为民情怀。

“初心让人坚定,使命召唤前行。”改革开放40年来,海事系统紧扣时代脉搏,风雨兼程,一路求变:经历了从政企分开到由“事”转“公”的身份之变,完成了由“一水多监”到全国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格局之变,实现了依靠经验监管到长效机制,再到多方共治之变……

“变”,成为海事系统紧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着力打造绿色、安全、便捷水上运输环境的发力点,而始终未变的是监管为基、服务为民的初心。

40年来,海事人牢记自身责任,加强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整治,注重长效治理,着力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我国港口吞吐量和船舶流量持续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水上交通安全四项指标持续下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0年来,海事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为,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水运市场环境贡献力量,为水运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40年来,海事人牢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把“审批关、监督关、查验关”,完善溢油应急体系,整合各方资源,用坚定的信念忠诚地守护着碧水蓝天。

一直向前走,但始终没忘记为什么出发。从人民的所想所盼中寻找方向、汲取智慧,敢于担当的海事人也必然会在人民的坚定支持下澎湃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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