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2019-03-12 09:55:35

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草案3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草案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向大会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草案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1条,对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出了基本的、明确的规定。

草案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草案同时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通过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王晨说。

3月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聚焦“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介绍,这部正在审议中的法律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将建立起我国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法律草案通过后,相关部门将起草相应配套法规规章。

刘俊臣说,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宗旨突出两个词——促进、保护,是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法律的重点是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关键内容是在国民待遇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型管理制度。

刘俊臣说,外商投资法草案通过很多具体条款回应了当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强调外商投资政策的公开透明、强调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竞争、强调地方政府要守约践诺等。他透露,草案通过后还将起草相应配套法规规章,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将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制定外商投资法。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9年1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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