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组合港管委办与上海仲裁委达成战略合作

2022-06-15 10:38:08
 来源:港口圈 发布时间:2022-06-14

  6月13日,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上海组合港管委办)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简称上海仲裁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加强合作,瞄准世界一流,增强发展动能,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共建辐射全球航运枢纽,使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迈向更高层次。

  上海仲裁委主任刘晓红表示,服务是行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作为港口群及其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要素,仲裁业是海运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仲裁以独立、中立、保密、高效等特点,成为国际上最受欢迎和最为有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航运方面争议的特殊性和仲裁在解决争议中快捷、灵活、专业等独特优势,决定了航运与仲裁的结合具有可持续的发展趋势。

  上海组合港管委办主任徐国毅表示,仲裁与航运都具有“国际化”的共同特点,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航运中心基本都是国际仲裁中心。相比较民商诉讼,仲裁制度具有平等自愿、一裁终局,以及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特点,立足新时代,在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世界级的港口群需要世界级的仲裁服务,希望上海仲裁委能够把优质的服务辐射到长三角,并通过航运扩展到全球。

  上海仲裁委是中国首批试点设立的仲裁机构之一,其所属的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在审理航运交通、物流运输、海事海商、港口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大量的经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上海组合港管委办在交通运输部和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的共同领导下,积极发挥区域港航综合协调职能,在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战略任务中承担着重要职责。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各自发挥在行业内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面向全球的亚太海事仲裁中心建设。

  未来,双方将从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辐射能力、推进构建一流航运营商环境、加强航运中心建设理论研究以及加大一流航运人才培训力度等方面深入合作,致力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延伸: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组合港组建方案的批复》于1997年成立,时任总理李鹏同志题词,时任副总理吴邦国同志出席成立仪式并为组合港揭牌。作为跨地区的港口集装箱码头行政管理机构,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负责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港口协调和管理工作。办公室作为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负责长三角做好组合港区域港航发展协调,协调推进长三角地区港口转型升级发展,推动港航信息化建设,规范港航市场秩序,支持国家和省、市政府以及港航管理部门、港航企业发展决策,努力推进长三角区域港航事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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