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关于综合费率上调指南

2015-03-27 16:04:31


    根据2015年3月16日举行的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成员关于核果类水果和夏季水果货物指南的投票结果,建议TSA成员,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于从美国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果类水果和夏季水果货物,适用以下无约束力的指南:

    冷却核果类水果(桃子/油桃/杏子/李子/杏李):3600美元(包括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冷却樱桃:6100美元(包括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冷却葡萄:3300美元(包括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以上费率受燃油附加费(低硫燃油附加费)/单证费限制。

    承运人需要增加收入以继续提供所有托运人期待的优质服务。承运人要想能够维持当前的服务水平,则费率必须更加具有补偿性。建议上述综合费率上调指南的目的是拟开始将泛太平洋航线的一些费率回归至更加可持续的水平。

    本指南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TSA各成员可以随时退出该指南。

    以上指南适用于从美国至中国的西行泛太平洋航线。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5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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