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关于服务合同费率指南的公告

2014-09-28 14:53:22


    在2014年9月17日举行的会议上,建议TSA成员,从2014年11月3日起,在自愿且无约束力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的服务合同适用如下自愿的指导宗旨的费率。

    西海岸:(港口到港口集装箱堆场,美太平洋岸西北向港口和美太平洋岸西南向港口)

    不包括所有北亚地区,包括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和中国;

    每40尺集装箱2000美元;
    每20尺集装箱1800美元;
    每高箱2050美元;

    东海岸:(巴拿马和苏伊士港口)

    不包括所有北亚地区,包括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和中国;

    每40尺集装箱3500美元;
    每20尺集装箱3150美元;
    每高箱3600美元;

    芝加哥地区内陆堆场(仅集装箱堆场)- 通过美太平洋岸西北向港口和美太平洋岸西南向港口闸道

    不包括所有北亚地区,包括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和中国;

    每40尺集装箱3900美元;
    每20尺集装箱3510美元;
    每高箱4000美元;

    对于所有TSA指南,这个贸易区域的实际价格将通过承运人和他们的客户协商各自服务协议的方式来确定。成员们同意尽力达成宣布的这个价格,但是他们知道上述建议的指导费率将受各自协商过程的约束。

    承运人需要增加收入以继续提供所有托运人期待的优质服务。承运人要想能够维持当前的服务水平,则费率必须更加具有补偿性。建议上述的综合费率上调指南目的是开始将泛太平洋航线的一些费率回归至更加可持续的水平。

    本指南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TSA各成员可以随时退出该指南。

    以上指南适用于从中国至美国的泛太平洋航线。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4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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