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拖轮经营管理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

2012-10-31 09:34:34

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港口拖轮经营活动,维护港口拖轮经营安全与市场秩序,保障港口拖轮经营各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港口拖轮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将出台《港口拖轮经营管理规定》。现将该规定的“讨论稿”提供业界参考(文件请在附件中下载)。希望业界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并在11月6日前反馈给中国船东协会。


联系人:褚俊生
电话:010-65271553  85110161
传真:010-65287269
邮箱:chujs@csoa.cn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港口拖轮经营管理规定(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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