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船东协会简介

2016-09-01 21:57:31

    一、概述
    江苏省船东协会,成立于1997年11月18日,主管单位是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挂靠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拥有会员单位83家。
    二、江苏省船东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我省船东的正当权益,在政府与船东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省水运事业的发展,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江苏省船东协会主要任务
    (一)组织会员学习和贯彻国家、省有关水运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沟通船东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调查研究我省水运事业的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研究国内、国际水运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水运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活动,对影响我省水运事业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研究水运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发展趋势,提出发展我省水运事业的战略和措施的建议;
    (五)协调会员间的关系,对航线设置、运力安排、运价水平、港口费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解决建议;
    (六)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单位的业务、技术水平,推广新技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七)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的协作,代表我省船东参与有关国内外活动,对有关问题进行磋商或交涉,以维护我省船东的正当权益;
    (八)搜集整理国内外的水运业务活动和发展等资料,不定期地发布信息,接受和组织行业发展有关课题研究;
    (九)开展各类咨询业务,为会员提供服务;
    (十)领导协会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五、发挥协会优势开展教育培训
    自2003年7月至2005年11月,积极配合省运管局举办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班,先后共办班44期,培训3728人,其中经考试(含补考)合 格取得证书者3720人(在全国各省排名第二)。由于整个培训工作组织严谨,措施扎实,所以开展得比较顺利,既保证了质量,又取得了明显效果。培训工作在 全省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为贯彻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确保我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船东协会的组织建设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协会的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常 务理事由理事会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有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和具体落实理事会、常 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协会设会长一人,主持协会工作,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副会长若干人,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 协会设秘书长一人,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协会自1997年成立以来,以历经四届:第一届,1997年11月至2001年11 月,会长蒋华年(交通厅副厅长兼),秘书长顾泉根;第二届,2001年11月至2006年5月,会长蒋华年,秘书长张堃,副秘书长吴泰鹏、孙锦凤等;第三 届,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会长蒋华年(交通运输厅正厅级),秘书长张堃,副秘书长吴泰鹏、孙锦凤等;第四届2011年5月至今,会长蒋华年, 秘书长余冲,副秘书长孙锦凤等。
    七、开展课题研究
    经省交通厅正式批准立项,船东协会与省交通厅运管局联合进行《江苏省内河运输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2008年已组织编制了课题研究大纲, 并经厅科技处主持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论证通过。船东协会具体负责并完成了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和汇总与综合分析工作。
    八、协会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02年,遵照交通部交水发[2002]149号文《关于继续规范和整顿全国航运市场秩序通知》的有关要求,船东协会组织了对全省中、小海运企业 的设置和运作情况的专题调查。在认真调查取得资料的前提下,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上报交通部,建议部在今后的海运企业筹建开业审批工 作中,要严格按照资质条件,适当控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将审批和管理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开业后的监管工作;2004年,为了解和掌握全省海运发展的基本情 况,研究海运发展趋势,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我省海运业的健康发展,协会认真组织了对全省海运的调查工作。对上报资料进行了汇总与分析研究,编制了《江苏省 海运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江苏省海运企业营运船舶名录》、《江苏省海运企业通讯录》和《江苏省海运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综合报告》,基本上摸清了全省海运 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发展意见。此次调查还协助省军代处搜集了国防战略方面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二)积极配合省运管局组织举办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班。(前已阐述,省略)
    (三)组织了对实施交通部2001第2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工作。为落实中国船东协会有关文件要求,协会秘书处组织了南京、南 通、盐城、连云港等四市船东和运(航)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部颁“2号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上报了江苏省海运企业对《老旧运输船 舶管理规定》执行意见的报告。建议在对老旧船舶使用年限的处理上不宜一刀切,应实事求是地根据船舶的实际技术状况,确定是否退出运输市场,呼吁交通部对 “2号令”的有关条款作相应的调整。同时还对滩涂造船带来的安全隐患及严重扰乱海运市场的问题一并作了汇报。
    (四)积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协会抽调专人参与运管局组织的全省港口调查和港口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以及对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负责地参与了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制定和评估等项工作。
    (五)创办了协会内刊《江苏船东》。现已经发行到第二十一期,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政府涉及海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不同侧面,报导和反映海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协会活动等信息。
    (六)围绕船东难点做好服务工作。2003年7月,组织省内10家海运企业,出席交通部在南京召开的“促进船东交流沟通树新风”座谈会,集中反映有关部门 对水运企业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如船舶航养费反复征收的问题等,引起了交通部的重视;另外,关于省内不少海运企业提出停收“货物附加费”的诉求,协会也多次 提请有关部门给予重视;融资困难一直是中、小船东发展中的一个难点,协会加强与一些银行的联系,并间接推动了多宗新购海轮的融资贷款交易;协会还应部分船 东要求,做好船员劳务雇佣引荐工作,积极为船东提供比较稳定可靠的船员服务单位信息;应江苏海事局要求,组织了两期“海进江”驾驶员资格考试培训班,为提 高船东经营效率做了一件有益工作;2007年5月,得知不少船东对海事部门要求船舶限期增设驾驶、轮机助理反映强烈的信息,协会秘书处借与江苏海事局活动 机会,及时、充分地进行了交流沟通,在得到海事局有关方面的理解的同时,向交通部作了反映,结果在沿海船东的联动呼吁下,中国海事局行文“暂缓执行增设驾 驶、轮机员助理”。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航运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国际、国内海运货运量锐减,运价大幅度下降,企业经济效益急剧下滑,不少 海轮停运。如何采取措施应对危局,协会密切关注航运形势的变化。分别于2008年底和2009年初在南通、盐城组织召开了海运企业专题座谈会和协会三届三 次理事会,认真分析研究形势,商讨对策,达成共识,并形成了在海运市场低迷情况下,“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困境下不裁员,统一船员工资下调幅度,呼吁政府扶 持减负”等一致意见。会后,协会秘书处又进一步调查研究,将收集到的情况,归纳成《金融危机对江苏海运企业影响情况及建议》,带至中国船东协会2009年 3月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地方船东协会秘书长会议上进行了直接汇报与交流,为沿海中小海运企业争取了话语权,突破了历来只有“海运巨头”单一声音的局面。主要 内容被纳入了“青岛会议纪要”和《请求给予航运企业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以及应对金融危机的建议》,上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等相关主管 部门,请予政策倾斜。建议已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重视,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拟定《促进航运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对企业扶危解困,行业振兴起到积极作 用。
    在此期间协会还对国家推行燃油税改革给航运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广东湛江船东协会发起的《关于退还多收燃油税的请示》,组织了省内64家中小航运企业参加,向国务院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请示政策补偿,做了积极的努力。
    在航运企业饱受金融危机困扰的时候,协会积极牵线协调,促进银行和保险公司与船东之间的联系和交往,签订“合作协议”,客观上起到了竞争、压价作用,尽可 能地为航运企业争取实惠的融资或保险条款。2008年5月在交通运输部正式实施强制“油污险”前,协会还积极与大地等保险公司商议,并签订了“合作协 会”,在客观上推动看保险业内竞争,压低费用,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七)筹备成立江苏省船东协会南通办事处。为密切与南通地区会员单位联系,加强联络,做好服务,根据南通会员大会要求,经省交通厅同意,并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了江苏省船东协会南通办事处,并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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